第九百一十七章 真正的豪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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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五亿一首歌曲制作人,而且还是只有演唱权的歌曲,这是在韩国音乐界里面绝无仅有的。哪怕是一线制作人,一首曲子也不过两三千了不起了,而俊秀的歌曲却是用‘亿’来作为单位。当然一开始用‘亿’来计算是媒体炒作出来,毕竟外界想要购买俊秀的歌曲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。所有媒体一开始就用‘万金难求’来形容。

    后来有一个中小型的经纪公司或许是想吸引媒体的注意吧,所以他们代表公开的在媒体上面喊话俊秀‘五亿求一首歌’。就这样慢慢的下来俊秀的歌曲就被定价在‘五亿’了,而且这次中/国台海那边的电视剧没有通知俊秀就直接使用他的音乐版权(台海也是中/国重视版权的地区)。原本S.M这边打算法律进行诉讼的,后来那边派人过来给了五亿韩元改编费才了事。

    自然的这个新闻被台海那边的媒体报道了俊秀的天价版权费,韩媒这边也翻译了台海新闻,这就仿佛坐实了俊秀的音乐版权在‘五亿’一首的基本定价。

    这也是为什么金光洙对俊秀开出了这个价格的原因。可是呢,这个价位对于俊秀来说完全没有吸引力,他不是自由音乐人,而且他制作出来歌曲的后续价值远远的超越了五亿,俊秀自然不会答应了。

    因为俊秀觉得对素妍有点心理上的亏欠,所以不想当着她的面拒绝得太过于残忍,这才用了这样的方式想让金光洙死心。

    可是金光洙不是那么容易就会放弃的人,主要还是因为‘俊秀’作为女团制作人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,正如他前面拍马屁里说的那样俊秀在女团制作上就没有失败的案例。能够套住俊秀,那么Tara的未来绝对是‘钱途无限’。

    面对俊秀的这番话,金光洙笑着说道:“那俊秀你觉得需要多少呢?”

    “呵呵..”看着不死心的金光洙,俊秀也有点无可奈何的笑了起来,这个代表还真的‘尽职尽责’啊。于是他就开出了一个不可能的条件:“真的要我承担Tara长期制作人的话,那么我要她们总收益的20%。”

    俊秀的条件简直就是异想天开了,金光洙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俊秀:“这不可能,哪有这样的制作人?要团队总收益20%?”

    “呵呵..我就是这样的制作人啊,因为少女时代里我就有着她们总收益的20%。”

    要说的话,俊秀拥有着少女时代的总收益分成确实不假,因为他手里握着S.M的股份的。别说是少女时代了,SUJU的总收益他也是有的。

    然而金光洙还真的信了俊秀的话,他不可思议的看着俊秀:“真的你拥有着少女时代的总收益分成?”

    “少女时代的活动虽然是公司在接,可是她们的回归音乐,以及未来规划都是由我在做,我这么费心费力的把她们推到了韩国顶级女团的位置,难道我不应该获得相应的分成吗?虽然我不可能让Tara成为少女时代,但我有信心可以让她们的收益比起现在来说翻上一倍不止,现在少女时代的年收益在差不多接近400亿吧。如果让我做Tara的总制作人,她们收益..我也不说多了,至少年收益可以达到300亿。”

    俊秀嘴里的年度总收益‘300亿’确实比起现在Tara的收益翻了一倍不止。虽然现在Tara的商演多,但是名气造就了她们的出场费不高。如果少女时代现在一场商演的费用是3000万,她们顶多就1000万,这个差价就是女团名气的差距。

    当然俊秀说那番话是想拒绝金光洙的同时也不想丢自己的颜面,所以才故意的有点夸张的再说自己可以让Tara达到300亿的总收益。这也是俊秀用另类的夸张方式来体现自己作为总制作人的价值。

    然而金光洙对于俊秀的夸张,当然不可能全信。但,他又想着把俊秀套在Tara的身上,于是他笑了起来:“那俊秀你敢和我们公司签约吗?如果Tara在你的手里年收益达不到300亿,我们就按照每首歌的市场价支付你的费用,如今顶级词曲制作人的歌曲市场价,我开得高一些5000万怎么样?如果Tara在你的规划下真的达到了年收益300亿,那么我就按照你说的总收益20%来支付你年收入怎么样?”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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