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三章 一分钱不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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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老弟该不会想,一个西瓜卖五千块吧?”

    金阳瞪大眼睛盯着李晨,在金阳错愕的神情下,李晨轻轻一点头,金阳的佛珠啪地一声掉到地上。

    李晨:“如果金阳集团愿意,以五千块钱/个购买,一周供应一吨没问题,至于运输问题你们自己解决,要不要你自己决定。”

    默克罗杰:“五千块钱/个,北海道黑皮瓜都没有这么贵,这个价格我是不会购买的。”

    李晨:“买不买是罗杰先生的自由,我的西瓜就卖这个价,你们不愿意就算了。

    至于罗杰先生,你应该买北海道黑皮瓜。”

    不提倭国的黑皮瓜还好说话,一说到倭国的黑皮瓜,李晨的脸色冷了下来。

    李晨突然的转变,让默克罗杰有些不知所错,谈生意就谈生意,怎么突然间气氛就不对了。

    金阳:“好!我答应了,鬼子的西瓜都能卖几千块钱/个。

    我泱泱大国,为什么就不能有五千块/个的西瓜,这笔生意我金阳做定了。”

    金阳好像吃错药一般,他已经过了冲动的年纪,怎么会做出愤青的举动呢,李晨略微吃惊的看了一眼金阳。

    做生意需要机遇更需要胆量,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,这句话用在生意场上一点不错。

    金阳从李晨身上,发现了一种跟奇特的气质,这种气质只有在,某些大人物才有。

    李晨:“金老板这么爽快,第一单生意就算我的诚意,最迟后天就可以发货。”

    金阳:“哈哈……,那我就坐等老弟西瓜了。”

    生意谈成的皆大欢喜,没有谈成的满脸失望。

    默克罗北海道黑皮瓜,跟李晨的西瓜对比过,李晨的西瓜在品质上略胜一筹。

    唯一的缺点就是名气,一种没有名气的新品种。

    想要和世界驰名的品牌比肩,卖一样的价格,这显然让许多人无法接受。

    李少华:“晨子,晚饭已经做好了,你快让客人入坐吧。”

    李晨一个人在家,平时连做饭都懒得做,都在二叔家蹭饭吃。

    这次家里来了客人,只能麻烦二婶和三嫂下厨。

    李晨:“几位请吧!”

    默克罗杰:“为什么你们华夏人,都喜欢在餐桌上谈生意,这会让美食失去它的味道!”

    李晨:“这是华夏悠久的传统,老祖宗的传统不能遗忘。

    罗杰先生不是喜欢美食吗,今天有几道菜不错哦。”

    金阳:“罗强,去把我带来的那瓶酒拿过来。”

    金阳随着李晨走进侧厅,回头对着身后的保镖喊道。

    除了默克罗杰,金阳还带来两位保镖,加上搭客的摩托车司机,一行八人都留下吃完饭。

    金阳不知道,李家村这边有野狼出没,还打算喝两杯再回去。

    他的豪车就停在,距离李家村最近的回龙镇。

    搭客的摩托车司机,都是回龙镇上之人,一看金阳的架势脸色变得难看起来。

    这太阳都快下山了,如果金阳再喝上两杯酒,说不定回去就要走夜路了。

    平时他们倒也不怕,可是今时不同往日,默克罗杰一个是老外。

    金阳还带着保镖,一看就知道非富既贵。

    万一路上出了什么事,他们可付不起这个责任。

    金阳进村前就给了钱,一辆摩托车五百块路费包一天来回。

    对于乡下人来说,五百块就是大半月的收获,拿人钱财替人消灾,司机也不好意思说什么。

    默克罗杰:“鳟鱼,好浓烈的酒香味!”

    从大院走到饭厅相隔两个院子,默克罗杰前世一定是属狗的,隔着这么远都能闻到鳟鱼味。

    金阳:“李老弟这里有鳟鱼?”

    金阳好奇的看向李晨,对于鳟鱼金阳不陌生,在高档餐厅经常会出现。

    可是在李家村这个山旮旯,竟然有鳟鱼,还拿出来做菜,这就让金阳意外了。

    李晨:“祖上留下来的池塘,这几天翻塘才发现里面有虹鳟,也没有多少就懒得卖,留着鱼苗自己养。”

    金阳:“哦!养殖鳟鱼倒是不错的想法。”

    李少华:“就算养出来也卖不出去啊,我看留着自己吃才是真的……也不知……”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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