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二章 心尖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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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不错。”儒雅的中年男子手执折扇,微微向萧尺素拱了拱手,“大哥喜添一丁,我岂能不回来呢?”

    赵老三。洗剑山庄的第三把交椅。

    江湖人称“玉笛书生”。本名赵温玉。

    这本是块练武的好材料。奈何,他却偏偏喜欢吟诗作对。大好的天赋尽数浪费,在一流高手中,只能算是功力平平。

    赵温玉是个为人正派,且古道热肠的君子,只不过,在江湖人的眼中,各种虚礼委实把他装点得有些“娘炮”。

    他喜欢游山玩水,靠替人搜集情报和教书为生,常年都不在洗剑山庄。

    洗剑山庄,洗剑山庄,却没有一个是用剑的!

    待众人落座,推杯交盏了还不到一柱香的时间,赵老爷子就忍不住要把新添的小儿子拿出来“秀秀”了。

    当然,更主要的是得让萧尺素抱抱他,“传”些精致、聪明、运气、才华给他。同时也让萧尺素沾沾喜气,去去晦气。赵老爷子打听到萧尺素近一年过得相当悲剧,几乎让江湖中人集体大跌眼镜。

    萧尺素逗着粉团团的孩子,笑得眉眼弯弯。

    “老赵,孩子取名没有?”

    “取了取了。叫赵明德。”

    “明德。嗯,心若明镜悬,德传千秋岁。小明德,你可听到了?”

    襁褓中的赵明德咿咿呀呀了两声,似乎是在回应萧尺素的话。

    萧尺素朗笑:“好聪明的孩子!”

    他心下又忍不住羡慕。

    (将来,我也要有这么一个孩子,教他读书写字,弹琴习武……)

    想着想着,萧尺素的心上就浮现出碧雪的样子。尚未明了,又换做了诸葛花铃的幻影。

    (罢了,这丫头能先自己长大就不错了。)

    心下一念及此,他就忍不住绽开了一丝笑容。

    “嘿,某人走神了啊~”赵公瑾一脸奸笑,“不晓得又在想哪家漂亮的小娘子呢?嗯?”

    “常言道‘月上柳梢头,人约黄昏后’,二哥岂可为此笑话?”

    “唉,你们真是够了啊。一个个比我还操心。”

    赵温玉淡淡一笑:“依我愚见,萧老弟最放不下的只有两个人。”

    “哦?哪两个?”萧尺素笑得玩味莫测。

    “一曰碧雪碧辅阁,二曰花铃花神巫。说的可对?”

    “喝酒喝酒。渴死我了!”

    赵公瑾一把按住他的手:“啊呀,都是大丈夫,害羞个毛!喜欢就去追呗!两个!两个都搞到手!”

    “你帮我追?”

    “真他妈婆婆妈妈。把她们往床上一扔,还不都乖乖从了你。”

    萧尺素无奈:“我又不是逛窑子……”

    说罢,在座的几个人都笑了起来,气氛颇为融洽。

    ——华丽丽的分割线——

    萧尺素有失眠的毛病。在江湖中也算不得什么秘密了。

    关于这一点,唯一的好处就是——想在“夜袭”上面打主意的人可以放弃了;第二呢,就是他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把小伙伴们全拽起来,陪他一起“失眠”。

    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。

    简直有趣极了!

    第一个躺着中枪的就是赵老爷子。

    庭中有月,月如银盘,白练千尺,庭前仿佛凉水遍地。萧尺素坐在一棵桂花树下,很出神地瞅着天上的月亮,等待着赵老爷子陪自己“失眠”一会儿。

    原本,这里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婢女陪着他,可是夜深露重,萧尺素虽然喜欢拈花惹草,但到底也是个有修养的君子。因而,打发她离去了。

    左等,赵老爷子没出现;右等,他还是没出现。

    萧尺素抬头四望,估算着自己干坐都已经快一个时辰了。

    这时候,他想起来,离自己这个地方最近的一个院落是赵温玉的“墨香轩”。墨香轩的隔壁就是赵公瑾的金叉堂。而金叉堂距离自己的院落,说不上多远,但也不近。

    萧尺素坏笑起来,慢慢起身,心下思量着该去“坑”谁。

    


    本章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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