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硬笔威胁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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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的确是‘毛’笔,不过他却是一根羽毛笔,根部被笑成了尖状,而且要不是有墨水的痕迹,众人怎么也想不到这就是墨家子的毛笔。

    “是的,你们可以叫他鹅毛笔,也可以叫他硬笔!”墨顿将手中的鹅毛笔展开说道。

    众人睁大了眼睛,不敢相信一根小小的鹅毛竟然能够书写出如此优美的字体来。

    “硬笔!”

    刘宜年若有所思,如果如此的话,那他就真的能够解释为何会写出如此小的字体来。

    在众人的注视下,墨顿打开墨水瓶的瓶塞,轻轻的蘸了蘸墨水,在宣纸上轻轻的写道:

    “鹅鹅鹅,曲项向天歌。

    白毛浮绿水,红掌拨清波。”

    《咏鹅》可是墨顿前世最喜欢的诗句,乃是初唐才子骆冰王的诗句,此刻骆冰王还没有出生,墨顿好不愧疚的拿来用了!

    全诗字不多,墨顿一气呵成,。

    “真的能写字!”

    “和课业的字体一模一样,看来这真的是墨家子写的。”

    “速度好快呀!”秦怀玉两眼发光,他更关注的是写字的速度,这样一来他就可以有大量的时间来玩了。

    “字好小,而且还很清晰!而且节省了更多的纸张,而且鹅毛更便宜。”有一些学子投入了所有的钱财赌墨顿输,现在早已经破产了,毛笔和宣纸老贵了,怎样省钱才是王道。

    “不行,这不是毛笔,根本不行!”熊茂林高声的嚷嚷道。

    “怎么不行了,昨天夫子不是说不管用什么方法,用什么笔,必须在纸张上写出工整的字体来,难道这字体还不工整,!”墨顿反驳道。

    “呃呃!”熊茂材顿时哑火了,刘宜年也一脸的尴尬,是呀,他们书法最重要的就是写好字,至于用什么笔写,似乎不是重点吧!

    其他国子监生也是一阵郁闷,看来是没有办法在这个上面为难墨顿了。

    “字是不错,这内容可就差强人意了!怎么是歌波天清……,这些的是什么呀!简直是狗屁不通!”王凌眼珠一转,一脸嫌弃的说道。

    刚说完,却发现周围人用异样的眼光,熊茂材轻轻的碰了他一下说道就:“应该是从左往右念!”

    “鹅鹅鹅,曲项……向天……歌,”王凌艰涩的读者,不由得脸色大变,墨家子竟然又写出一首好诗来。

    “好诗!”一声喝彩从门外传来,只见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一脸赞叹的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“祭酒大人!”刘宜年赶紧行礼道。

    “祭酒大人!”

    众监生也纷纷行礼,墨顿也跟着躬身行礼。

    孔颖达一进来,就拿起墨顿的鹅毛笔口中啧啧称奇,又看了看墨家子的字,不由得将惊叹道:“没有想到用这种简单的羽毛竟然能够写出如此优美的字体来。”孔颖达赞叹道。

    “祭酒大人,我正要向你禀报呢!这种字下官从来没有见过,下官怀疑是一种新的字体。”刘宜年见多识广,见到这种字体的时候也是一脸的惊艳。

    孔颖达点了点头,作为一名书法大家,他也是研究过很多的字体,的确没有见到过这种字体!

    “不可能吧!”众监生震惊,一个写字奇丑无比的人,一夜之间竟然能够开创了一个新的字体,这简直是天方夜谭的事情,竟然发生在他们的眼前。

    熊茂材简直是羞愧难当,他一直吹嘘自己胜过了墨家子,转眼之间墨家子竟然成了开创一种书法的一代宗师,而自己就是那个跳梁小丑。

    “横细竖粗,笔端带有钩状,应该是根据刻字改造而来!”孔颖达判断道。

    “祭酒大人英明!学生幼时家中贫寒,买不起纸笔,经常在沙盘演练,最终略有小成。”墨顿写的是宋体,其真正的来源则是雕版印刷术的。

    “用鹅毛做笔,简直是奇思妙想!”孔颖达惊叹道。

    “用乌鸦羽毛,孔雀翎更好,最主要鹅毛便宜!”墨顿说道。

    鹅毛在平时宰杀的时候,都随处丢弃了,造价极其低廉,当然比不了那动辄几百文的狼毫,兔毫。

    孔颖达拿起鹅毛笔写出几个字,虽然很青涩,用着很不习惯,但是他毕竟是苦练书法几十年的人,稍微练习就能写出不错的字体来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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