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七十三章:从前有个穷小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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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年少的她,曾背对着殿外城池千万人,包括她的父亲与兄长,她面朝着那个不曾抱过她哄过她的清瘦背影,那是她一生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背负不动心中的苦痛与孤独。

    至始至终,方歌渔都不大清楚知道做人女儿的滋味是怎样。

    可即便是一只被抛弃久了,浑身被冻僵了的小兽,也想回家,被娘亲抱一抱啊。

    那时候,她分明是有娘亲的,可是却活的孤苦无依,独自一人安静地活在无人知晓的清冷角落里。

    她曾赤着冻僵流血的足,对着殿中殿外所有的人,声嘶力竭地吼道:“是冷铁也好,不是真的也好,我也希望有个人,能够抱一下我,将我好好地藏进心底不要叫人瞧见啊!即便我是不被任何人期许来到这个世上的,可是我……我也想让你来哄哄我啊。”

    那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任性。

    再到后来,她娘亲走了……

    没有回头。

    她活在了万众瞩目的阳光下,成为了十方城最尊贵不容侵犯的人。

    成为了无数期许她的长辈们心中尖尖儿上的人。

    再后来,她也成为了全天底下,大家公认最任性,最难伺候的仙门大小姐。

    她不再软弱,傲慢伤人的尖刺,成为了她最有利的保护伞。

    失意之时,无人愿意多看她一眼。

    荣耀之时,她一身锋芒,旁人不愿靠近,怕被伤害。

    从始到终,不论是清孤一人,还是尊华一身。

    黑暗里,光明中,她始终都是一个人独临影子,一人仰望烈火。

    影子太黑,烈火太盛,她总是能够叫人瞧见的。

    可是眼前这个欺负她欺负得这般狠的小尸魔,却说着要将她藏进他那颗冰冷的心里,不要叫人瞧见……

    空荡荡的心空无一物,此刻却仿佛被一根细韧的视线勒住,紧得微微有些发疼。

    搭放在百里安胸膛上的指尖蓦然收紧了几分,方歌渔神色恍惚,心绪微乱。

    被他看见了……

    她的过去。

    不同于百里安那如同铺了一层黄沙般模糊的梦境回忆。

    方歌渔不曾遗忘往事,那历历在目的往事,埋藏已久的心事,不仅仅刻印在了她的记忆之中。

    如今,竟然还叫他给窥得了去。

    方歌渔有一种难以明喻的难堪。

    像是一只被开膛破肚的鱼,外表能够折射光辉的鳞片被掀扒开。

    在清楚的告诉自己,那些横贯交错生在肌肤间的丑陋伤痕非但没有消失半分。

    反而随着岁月,根深蒂固,融在了血里,长在了骨中,结着厚厚一层宛若脏污般的痂痕。

    而她就只能濒死地躺在那里,任由路过的行人侧目观赏。

    可是他没有观赏,也没有露出嘲弄的目光,反而停在她的身前,将她揉进心口里,慷慨地施舍着她一个拥抱,用哄哄她的语气说:快藏进来,别人瞧不见你的。

    好生混乱荒唐。

    世人都说,十方城方歌渔,骄傲孤独得像个孔雀,自由无拘得像海里的大鱼。

    她是仙门世家宠儿,天生就具备仙人之血,不同于凡尘俗世之中万千独行于苦寒大道上的修行者。

    迢迢仙路不过是她脚下寻常普通的坦顺大道,又得君皇娘娘青睐有加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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