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零九章 为大秦立新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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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两人听后,算是明白了。

  原来大王所说的儒家之缺,尽是法家之优,这也就意味着,儒法之间,可以互补,也是在告知他们二人,不管儒家,还是法家,只有法儒结合,才为大秦国体也。

  孟轲和殷丽两人,尽是细心听着,并无一人插话打断。

  嬴荡稍作停顿,再接着往下说。

  “方才寡人所说,乃儒家六利六弊,然则法家,也有其过也,天下都说我秦人酷吏,正是因这法家之弊也,需得谨记,寡人今日所谋,不为今朝,只为天下大一统后之治也。

  其一,儒家以人性本善,法家以人性本恶。治国之事,便是治人,将人以何定性,此关乎治国之本也。

  若是以人性本善,则可信礼教,弘扬人心中之善,举国上下,皆能以德行教化而立国也;若是以人本恶,那一切则反之,人之本恶,则一切都需得由法令约束,如此治国,必得用重刑,大秦难逃酷吏之名也,寡人也难以受万民之敬仰,不利于大一统之治。

  其二,儒家孟子,以民为贵,君为轻,而法家则是以君为贵,民为轻,主张强国而弱民,虽此法我秦推行多年,但寡人以为,此法有过之矣,民富者,才有国强大也,若无民众之基石,我大秦如何可王天下!

  今日之秦,有十二郡之地,不日之后,寡人麾下,何止百郡,如此强国,如此万千庶民,若是还以天下民为轻,我大秦君之重,恐这样的国,不能久远也。

  几年来,寡人大兴学宫,培养贤才,为我大秦效力,更是对我秦人,视之如子,寡人所到之处,大秦子民,无不喜迎,每逢有战,我大秦子民,无不以性命一搏,十二郡守,无不以民为重。

  可以说,寡人之举,乃是君为轻,民为重之举,又可曾见得,我大秦子民,有不臣服寡人者,有不尊寡人者,就连巴蜀和楚地四郡,也尽皆尊王,此为儒家之功,也是法家之失。

  其三,法家重功,儒家重贤,是儒家之过,但一样也是法家之过。

  吴起之人,法兵两道大成者,魏国练武卒,楚国行变法,如此功绩,按法家之术,该为大功也,可若是依儒之学,此人德行不够,非贤才也,儒家贤才首要,乃是德行,此人杀妻而博名,如何能称贤呢?

  天下之人,无不颂扬他的才华,无不歌颂他的功绩,但又有谁会记得,他曾是个杀妻之人呢,若是我大秦推崇此法,那是不是人人都可杀妻而博名,不再受礼法之约束。

  家不成家,国不成国,目无纲常,今日能杀妻,明日就可杀父,后日是不是要杀君呢,无家之臣,又如何心中有国呢,大争之世,此法尚且有过,何况天下一统之后呢,唯功之论,又是法家之过也。

  其四,以刑而刑,不求王道,只求霸道,对于轻罪,则用重典,对于重罪,则好连坐,先王之时,太子之错,罪于太傅公子虔,因公子虔乃先王之师也,可今日我咸阳子民之错,可就要罪在邻居。

  如此来算,寡人身居咸阳之中,那岂不是要连坐到寡人身上来了,先王之错,是不是要连坐到孝公商君,此法不通也。

  前日,城西李伐之错,却连累邻里黥面陇西,李伐之邻,世代居住关中,曾战于历代秦公,先祖于石门大战,为我大秦立下功勋,如此断案,岂不是伤我秦人之心,日后一统天下,也伤天下人之心,寡人又如何能治百郡之地呢?

  其五,秦国之君,出口即法,下笔乃律,也是法家所倡,此乃君王之权,大于法也,而非法大于君王之权也,此不仅违背寡人之志,更是违背孝公当年之法,若是公族大于法,那还何须当年罪于公子虔。

  这秦国,并非是寡人一人的,以后这天下,也并非是寡人一人的,只有氏族士子,共襄国事,国方为国也。

  须知,寡人所要,乃是天下,乃是为天下苍生,谋求治理之道,很显然,秦法不变,难以平天下,儒法不更,也难以定国也,只有法儒之和,只有法儒互为借鉴,才能立我秦国,真正的万世不灭之法也!

  所谓万世不灭之法,乃是法家为本,儒家为纲,天下百家,俱是兴盛也!”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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