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节 南浔财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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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靖康元年,十月中旬,太湖南岸一处叫做浔溪的村子里,来了一群外地人。

  浔溪村人不敢怠慢,因为这群人家,是新搬来的新地主。

  宋朝土地买卖十分频繁,因为这个朝代对土地兼并的态度十分宽容,宽容到了让人匪夷所思的地步。

  由于土地矛盾向来是一个大矛盾,历朝历代都将抑制兼并视作王朝长治久安的良方,从汉代到唐代,都采取过各种抑制兼并的错失,而这些朝代,每一次大混乱,都是引失地农民起义而引发。

  早在汉武帝时期,就出现了“富者田连阡陌,贫者无立锥之地”的景象。汉代的兼并,性质更类似春秋战国时期的贵族兼并,不过老贵族消灭了,汉朝的新权贵们,刘姓子孙和开国功臣权贵们在地方上肆意夺田,形成了类似春秋战国士大夫的那种地方豪门,史书称之为门阀。门阀随着汉武帝出击匈奴,迁富户充实关中等耗尽资材的行为,被打击了很多。但土地兼并依然继续,试图改变这种情况的理想主义学者王莽被推举为皇帝,改革失败,最后引发了绿林、赤眉起义,汉朝灭亡。东汉继续了这个过程,最后被黄巾起义击倒。

  吸收两汉教训的唐朝,实行均田制,在唐初执行了很长时期,奠定了贞观之治、开元之治等盛世。

  可是到了宋代,却一改这些政策,对土地兼并视而不见,甚至抱着纵容的态度。早在宋朝开国之初,宋太祖就下诏:“所在长吏,告谕百姓,有能广植桑枣、开垦荒田者,并只纳旧租,永不通检”,不通检就是不检地,不重新分配,这道诏书彻底废弃了唐朝时期的均田制度,不再以人口为基础分配土地,而是以能力来分配土地,让“有能广植桑枣、开垦荒田”的那些人放心大胆的开发土地。最初的目的,可能仅仅是为了在王朝初兴的时候,鼓励百姓开发抛荒的土地。但因为这诏书,就变成了祖制,祖宗制度是不能改的,因此宋朝等于宣告放弃了对私有土地的重新分配权力。

  于是兼并不可遏制的出现了,而且比前代更加凶狠。土地兼并,不外乎两种方式,所谓“富者有资可以买田,贵者有力可以占田”。汉代的兼并,带有贵族性质,主要是豪强吞并土地,而宋朝有发达的商业经济,因此买卖和吞并兼而有之,造成旷古烁今的土地兼并程度。有学者根据宋代留下的田亩纳税记录,做过研究统计,认为宋朝一成的地主,占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土地,有三到四成的农民没有任何土地。

  这还不算大规模的隐田,宋代富户许多将自家田产诡托于真假官户、寺观、贫民下户和逃亡户,或诡(假装)分子户(分家),少则几户,多见几十户、上百户,因为官户、寺庙都不用纳税,户口分上中下共五等,等级越低税额越小,每家丁口越少等级越低,因此富户通过分户,买通官吏尽可能降低自己的户口等级,让自己变成“贫下中农”。结果是许多土地实际上是集中的,却名义上分散在一个个假户口上,实际上在地主们手里,名义上却记在官员、有功名的读书人和寺庙名下。由于永不检地的祖制制度,一直到王安石喊出了“祖宗不足法”这种在古代社会的狂悖之言后,才开始推行心法,其中一项内容叫“方田均税法”,目的是将那些隐田统计出来,征收赋税,弥补财政。王安石先后在开封、京东、河北、河东和陕西等五路重新丈量了耕地,丈量前官府黄册上的土地只有1.22亿亩,清丈后的耕地面积是2.48亿亩,增加了1.26亿亩,隐匿的土地竟然比在册的还多。

  可惜王安石的检地运动,打击了整个士大夫阶层,于是变法失败了。只在北方小规模的进行了丈量,还没来得及清点南方土地,新法就被废止。而南方的土地兼并,甚至比北方更严重,因为这里是中央皇权投射不到的地方,更加自由,兼并就更加肆无忌惮。方腊之所以造反,就是官吏豪强不断榨取,导致这个漆园种植园主忍受不了而造反。

  太湖流域更是兼并的重灾区,这里的土地灌溉条件得天独厚,又很肥沃,还有一个人为的因素,那就是宋徽宗的昏聩。他重用的奸臣朱勔以苏州为中心,作威作福,以给宋徽宗寻找花石纲为名,对各级百姓穷尽搜刮之能,敲诈勒索无所不用其极。看重谁家的物件,马上派官吏去盖上黄布,派官吏看守,名曰黄封。老百姓不但要恭恭敬敬的看护这些黄封,每天还要给黄封磕头,并且承担这些黄封运到开封的运费,这根本不是普通人家能承担的起的,即便大户都吃不消,所以中等人家悉数破产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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