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零三章 神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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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瑞嘉抬眸,烛火倒映在她眼中,使得她的瞳孔熠熠生辉:“听说,你们黑市什么都有……”

  第二日。

  灵云寺,季嬷嬷奉羽金珞之命,一早就将林挽云等人喊了起来。

  林照月揉着眼睛从床上坐起:“嬷嬷,昨晚闹了半夜,长公主为何这么早就把我们叫起来?”

  林挽云与她同屋,悲叹道:“昨晚的火烧的那样大,那些小僧弥连堂姐的骨灰都没找到。想必公主伯母是想让我们过去为她祈福吧,堂姐真是可怜呢。”

  季嬷嬷白了林挽云一眼,朗声道:“不好意思,恐怕令堂小姐失望了。昨夜火刚烧起来的时候,大小姐就已经带着丫鬟们出去了。听说钟姑娘不小心被擦伤了一下,其余人并无大碍,如今已下山回府了。”

  这也是林瑞嘉后来派黑鹰传的消息。

  “什……什么?!”林挽云愣了愣,忽然反应过来,忙挤出一张笑脸,拍了拍胸脯道,“原来堂姐没事,这我就放心了!”

  季嬷嬷瞧着她那样,怎么看怎么作呕,冷声道:“公主今日要去听大师讲经,有心带你们一起,都赶紧准备着。”

  说罢,便转身离去。

  林挽云颓然瘫坐在卧榻上,“怎么会……她怎么会没死……”

  林照月看着她失神的模样,忍不住刺了句:“我大姐是何等人物,怎么可能被你烧死,真是痴心妄想!”

  林挽云咬住嘴唇,回敬道:“是啊,她把你娘亲害死,把你亲姐姐害得毁容,你不也拿她没辙吗?!”

  “哼!”林照月没理她,唤进青碧伺候自己梳洗。

  冯府门口,余剑锋驻足而立。他抬头看了会儿那块写着“冯府”的匾额,微微一笑,走了进去。

  书房,冯知远正坐在书桌后端详一支毛笔。

  余剑锋走到书房门口,管家正待禀报,余剑锋拦住他,看了冯知远片刻,才跨进书房:“冯兄这是在做什么?”

  冯知远抬头见是他,慌忙将手中的毛笔塞进纸堆中,笑道:“余兄大驾光临,真是有失远迎!张叔,余兄来了,你怎么也不提前禀报我!”

  余剑锋观察着他的神色,见他笑容之中带了一丝勉强,眼底更是有三分慌乱,不禁狐疑地看向纸堆中的那只毛笔,冯知远是不是藏了什么东西?

  “余兄快坐。四喜,还不为余公子斟茶!”

  四喜应着,和管家一道出了书房。

  余剑锋在大椅上坐下,环视了一圈书房,赞道:“冯兄真是好品味,竟将书房布置得这样大气雍容。”

  他的目光落到墙上挂着的几幅画上,目光闪了闪:“人都说白居不易先生的画千金难求,冯兄这里却挂了足足三幅,可见冯兄才是真正的富贵之人啊!”

  冯知远见他眼底露出了一抹贪婪之色,唇角带起一抹不可察觉的坏笑,客气道:“余兄过誉了。这几幅画算不得什么,真正值钱——”

  他突觉失语,刹住话语,轻轻咳嗽了声,笑道:“这几幅画,却是不错的。”

  余剑锋看他话里有话,不禁愈发好奇起来,忍不住走到他的书桌边,从宣纸中抽出那支毛笔来:“我一进来冯兄就将宝贝藏了起来,可是信不过我?”

  冯知远刚欲阻拦,余剑锋已经拿出了那根笔。他不好意思地叹息了声:“余兄当真是火眼金睛,什么都瞒不过你的眼睛。”

  余剑锋心中得意,看清那只是一根普通的毛笔后,问道:“这支笔可有什么文章?值得你这样宝贝,竟连我也不愿意透露?”

  冯知远拿过那支毛笔,眼神温柔:“你可知这支笔的来历?”

  “愿闻其详。”

  “前朝谢连盛谢状元你可知道?”

  “自是知道的。据说谢状元两岁识字,三岁诵诗,七岁作文章,十一岁自成一家。十二岁参加乡试,继而以第一名的成绩参加会试。他在会试一举中第,在殿试上更是大放异彩,被前朝皇帝钦点为状元郎,加封太子太师一职。但谢状元无心官场,辅助太子继位后便辞官经商,后成为前朝第一富商。”

  余剑锋一口气说完,目光再度落在那支毛笔上。

  半晌后,余剑锋忽然低呼出声:“听闻当年谢状元有三支狼毫笔,分别名为拈花、落亭、听云,难道……”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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