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二十三章 公平、正义、律法之力【对不起啊,今晚只有一更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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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……综上所述,纵剑杀伤耕牛也只是农夫的一面之词,没有仙道眼光的他们不可能辨别出‘火云麟剑’与普通火行剑诀、法诀的区别,不足以作为决定性的证据……肖公子依旧有不在场证明……”

    “反对,神京贵胄都是利益相关者……”

    “反对!这是污蔑!若是仅以功法渊源判断亲疏,那仙道之中就没几个可信之人了!”

    神京刑律司的执事付思录无比厌烦的听着面前两个讼师的争辩。他开始觉得“疑罪从无”是个多余的原则了。

    然而,他是审官,决不可有私心私念私情,非得大公不可。

    律法不仅仅是守护人的,还需要人来守护。若是执法者也无法把持住“法”,那么律法也就成了笑话。一个合格的执法者所能做的,就只有摒除私情,按照律法办事。即使觉得律法有缺,也只能上书立法者,在法律修改之前,仍需照章办事。

    这非是死板,而是守护,守护住属于人族、属于人道的秩序,维持这个文明的低熵。

    所以。付思录最终沉沉一叹:“原告方可还有证据?”

    原告讼师表情挣扎了一下,道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休庭,等待本官与诸吏商量之后,做出判决。”

    刑律司的公堂颇为宽阔,设有多个席位,原告被告分居公堂左右,靠近公堂大门。他们正对着审官席位。审官席位比所有席位都高出一层,面前还有一张齐胸高的长桌。审官的左右手边,分别是两个主簿和两名检律师。这两组人分别负责记录和监视审官是否枉法。证人居于侧席,讼师则不专门设席位。

    王崎看着被告。那是一对夫妻,二人皆是头发花白,年纪也不小了。他们被代入这里之后就一直战战兢兢的。刚开始甚至没有坐在预设的席位上,而是跪倒在地,口呼“青天大老爷”。现在坐在椅子上,还正襟危坐,好像生怕将椅子坐脏了。

    反观被告,那是一名典型的神京介法修。一身华而不实的法器装备。他满脸无所谓的盘弄着手上的火焰,偶尔还和自己的讼师嬉笑两句。

    案子倒是不罕见。一个初学咋练的修士在高空中丢了一道剑诀,不甚让飞剑落地,毁了这对夫妇的农田,又杀死了驮着收割好了的谷子的牛。遇到这种情况,一般修士如果随手扔两块金银,事情差不多也就过去了。但是这次的犯罪没有这个节操。

    王崎微微摇头:“这尼玛,哪一边有错很清楚吧?我看付师叔心中也有计较了。可我看他样子,好像判决不利于这对夫妇啊?”

    在他身边的辰风低声回答道:“疑罪从无。”

    没有决定性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。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无罪,那么就按照无罪来判决。

    即使“公道自在人心”,也绝不能叫那个“人心”左右判决。

    这听起来很无情,不像是“公平公正”。但实际上,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相对的公平公正。执法者的主观目的可以是主观上的结果正义,立法者的目的也可以是主观上的结果正义,但是律法本身内秉的逻辑,只能是客观的程序正义。

    天地不仁。是因为对着一些人仁爱,就必然会造成对另外一些人的“不仁爱”。即使主观上没有这个概念。客观上也会形成偏袒和不公。律法如道,须以黎民为刍狗,无所谓爱,亦无所谓不爱。

    如此,方为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。

    辰风回答这一句的时候,无疑是骄傲的。或许眼前就是一桩律法纰漏造成的不公。但是,纰漏会被堵上,而且这对农夫农夫受到的损失也会由维和司补偿。就连他们的安全也被维和司担保。若是以后这对农夫农夫受到来自这个小少爷恶意,那么刑律司不介意让再度教育教育,挑战律法威严是什么后果。

    王崎闭眼。刹那间。他站在神州人道的角度、站在立法者的角度、站在修士与凡人的角度思考的许多。无数在“扰乱秩序”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策略在他心中划过,多个利益团体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运算之中展开。

    如果按照地球上的法学来看,仙盟律有几分大陆法系的特征,但是本质上更像是现代化之后的中华法系。它仅仅是为了管理修士而存在的,是所有修士共尊的、类似于“戒律”一般的东西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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